“獨在異鄉為異客,每逢佳節倍思親;遙知兄弟登高處,遍插茱萸少一人。”

這首傳唱千載的重陽懷鄉詩,是我國唐代大詩人王維(701—761年,今山西太原祁縣人)17歲時在京都長安寫的。

據唐代薛用弱的傳奇專集《集異記》載:唐開元四年(即公元716年),年僅15歲的王維,仗著出口成詩,工筆書畫,“文章得名,性閑音律,妙能琵琶”的絕世天賦,獨自闖蕩京都長安,并能“游歷諸貴之間,尤為岐王之所眷重”。

由于少年王維聰敏過人,多才多藝,常與王昌齡、高適、王之渙等大文豪,“出沒酒樓或教坊”,賭唱賞樂;一時間,競成為京都上流社會的“寵兒”。

盡管如此,但他仍然感到異地他鄉,舉目無親,孑然只身,特別的冷清,孤獨,無聊寂寞;尤其是到了象春節、端午、中秋、重陽這樣家家團聚的美好時刻。

由于有了這樣強烈的“反差背景”,加之少年王維又是初次遠離家鄉;所以,懷鄉情真,思親情更切;而流露出來的純情詩緒,當然會“語出自然樸素非常”。

從文字表面看,這首小詩,似乎在設色和意境上都很平談,無甚出奇之處;但細細品賞,我們卻又會感到她的藝術魅力是相當強烈的,自有三番絕妙處值得我們學習。

首先,詩的起句為我們勾畫出這樣一幅畫面:一個躊躇滿志的弱冠少年,腳下“踏”著繁華堂皇,熱鬧非凡的京都,獨自一人“倒抄手”,翹首癡望著遠山,面帶憂郁,滿腹愁懷,眼神里透出一股熱切希望團圓的凄楚神態。

這不,一個“獨”字,集中表達了詩人當時眷戀故土,思念家人的情感,和對自己獨處異鄉孤獨、凄冷、寂寞的真切感受。

但他仍嫌不足,進而又別出心裁地拈出兩個“異”個字來,進一步強調他在異地他鄉思親懷鄉的難言若衷。

別小看這一個“獨”字和兩個“異”個字,它所造成的藝術效果卻是相當驚人的;進而給人一種刻骨銘心的,柔腸寸斷的離愁傷感。

假若換上其它字,這首小詩勢必黯然失色,而王維“異地一浮萍”的懷鄉情,就不能充分表達出來。

難怪有人曾這樣評價說:“王維的這句起手筆,寫得十分精彩,不但用詞巧妙,語調奇俏,而且寫得既樸質,純情,又毫不作態,堪稱‘千古神筆’。”此為一絕。

嚴格說來,第二句是第一句的深化;也就是說,王維即使在平時,也是“身在京都,心在鄉下老家”;一旦到了重陽節,這懷鄉思親的情感,當然就會成倍增長。

“佳節”二字,從側面旁證了唐代已把重陽節作為重要節日的史實;而這個“倍”字,卻又恰到好處地,“道出了天下人共同的感受”。此為又一絕。

最后兩句,是少年王維“懶惰無心,獨坐窗前”,暗自思念的奇想:——今天,鄉下老家的親朋好友們,又在高高興興地登高玩樂;當他們互往頭上插戴茱萸花(即越椒)的時候,一定會想到少了我這個遠在他鄉的兄弟吧!

少年王維,真不愧是絕頂聰明的“神童”。

你看,他不直接說自己,是如何如何懷念家人,反倒說遠在鄉下老家的親人們,因為少了自己而陡減節日的歡樂。

這種別出心裁的“反襯筆法”,實在太妙了!妙就妙在詩人善于“故設曲折,逆乎常情”;而這種“反襯筆法”,最足以把王維強烈的思鄉懷親的感情,表現得淋漓盡致。此為第三絕。

以上所謂的“三絕”,正是構成這首小詩高度的藝術魅力之所在。